爲促進校本課程建設,提高教師學術水平,結合近年來學校“‘難忘教育’系列叢書”出版資助的具體實踐,制定本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著作必須符合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符合我校的教育教學實際,注重質量、注重水平、注重原創。
第二條 项目资助坚持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則。
第三條 资助總额视学校财务年度预算状况確定,一般每年5-10萬元。如有特殊需要,由校長辦公會另行研究決定。
第四條 著作出版事宜由教科處负责协调。单本著作权归著作权人所有,“‘难忘教育’系列丛书”的整体著作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章 資助範圍和條件
第五條 学校在职人员撰写的著作,著作人单位署名为世界杯官网。署名其他单位的著作不予资助。
第六條 受資助著作應在本學科教學研究領域具有較高學術價值,所提交的書稿必須達到出版水平,著作權不存在任何爭議。
第七條 在同等條件下,對40歲以下教師撰寫的著作優先資助。
第八條 同一作者兩年內最多只能享受一次資助。
第三章 申報時間和程序
第九條 出版资助每年申报一次,由学校教科處受理。受理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30日,由申報人直接申報。
第十條 申報時須提交完整書稿一份。
第十一條 申报人须填写《世界杯官网“‘难忘教育’系列丛书”出版资助申请表》,简介主要内容,详述学术价值,并附能证明书稿水平的相关材料。
第四章 評審和資助程序
第十二條 正式评审前,由教科處按照本条例对申报书稿进行预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书稿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 學校同行專家組(不少于3人)對通過預審的書稿從學術價值、寫作質量、創新性和前瞻性等方面進行評議,並進行無記名投票,獲半數及以上贊成票的項目進入下一輪評審。
第十四條 結合申報項目和資助經費預算情況,並根據學校同行專家組評議結果,由校長辦公會進行無記名投票,獲三分之二及以上贊成票的予以通過。
第十五條 校長辦公會評審後,在校內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後,進入出版程序。
第十六條 对获准资助的书稿由教科處与相关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并按财务制度办理经费审批和拨款手续。
第五章 受資助者責任和義務
第十七條 自学校评审同意资助之日起,受资助者应在半年内按照相关要求,将书稿交出版社出版。如未能按期交稿,原則上将中止出版资助。
第十八條 受資助著作須在封面、扉頁等處注明“‘難忘教育’系列叢書”字樣,並在相應位置編入“‘難忘教育’系列叢書編委會名單”。
第十九條 申報人在申請資助、出版等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如發現舞弊行爲和其他違法違紀行爲,將嚴肅查處,並追回全部資助經費。
第二十條 申報人獲得資助後應爲學校服務5年以上。5年內由于個人原因調離學校者,須按每年返還20%比例的退回資助經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自2015年9月1日起執行,有關事宜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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