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社科〔2011〕16號
關于組織開展南通市第十次哲學社會科學
優秀成果評獎活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南通市第十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活動《實施細則》已報經市政府同意,整個評獎工作即將組織實施。現將《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積極組織申報,確保評獎工作順利進行。
我市已成立社科成果評獎委員會,負責本次評獎工作。
市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具体负责接受成果申报及评奖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行政中心综合楼1317。联系电话: 85215852,85098966。
附件:《評獎實施細則》
南通市哲學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1】
市第十次社科優秀成果評獎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鼓勵全市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和“雙百”方針,以優秀的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爲黨和政府決策服務,爲推進“五個文明”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服務,爲繁榮和發展社會科學事業作出新的貢獻。
二、評獎範圍
1、本市作者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经出版社公开出版或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电子出版物(如光盘),论文等。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但被省辖市以上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采纳的调查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可单报决策咨询奖。
2、凡與外省、市人士合作的學術著作必須是由我市作者任主編並有50%以上的篇幅是我市作者完成的(署名以版權頁爲准),方可全書參評,否則只評其中由我市作者承擔並獨立成章的部分;同外省、市人士合作的論文,我市爲第一或第二作者的方可申報。
3、凡屬“叢書”,一律以單本參評。個人論文集可參評。
4、一個作者可以多項成果參評,但只能其中一項獲獎,如有與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另增獲一項。
三、評獎標准
凡獲獎成果,均應堅持正確的政治思想觀點,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應用價值,有良好的社會效益或一定的經濟效益。
四、評審程序及方法
1、申報
(1)個人申報。由作者本人按照評獎範圍和參評條件,填寫由評獎辦統一印制的申報表一式四份(可從市社科聯網站下載:http://www.ntskw.cn,亦可到評獎辦領取),同時提供論文(著作)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必須是原件),交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再向市評獎辦或市評獎委員會委托的接受申報單位辦理申報手續。
(2)申報成果須交納申報費。申報費爲:著作80元,論文40元。
(3)受市评奖委员会委托接受申报的单位是:海安县社科联、如皋市社科联、如东县社科联、通州区社科联、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启东市社科联。
市區(含崇川、港閘、開發區)作者直接向市評獎辦公室申報(研究成果相對集中的單位如市委黨校、南通大學等高校,可由各學校科研處向市評獎辦公室統一辦理申報);各縣(市)和通州區的作者分別向所在縣(市)區委宣傳部(社科聯)申報。
2、評審程序
(1)評審程序分學科組初評和市評委會評審兩個程序,初評由市評獎委員會下設的若幹個學科組對申報的所有作品進行初評,經初評小組對所有申報作品初評篩選後,提交市評獎委員會評審,最後評定市社科成果獲獎作品及等級。
(2)市評委會對學科組初評成果評審時,二、三等獎須經實到評委半數以上投票通過;一等獎項目,均須經實到評委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過。
(3)評選中堅持甯缺勿濫的標准,可以缺項,不得超出。
(4)爲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嚴格的回避制度。申報成果的作者一律不得擔任評委(論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著作的主編或副主編)。如遇有他人與評委合作的申報成果,評選時該評委應回避。
五、獎勵方法
本次市社科成果獎共設獎項約70項。其中,一等獎3—5項,各獎人民幣3000元;二等獎10—15項,各獎人民幣2000元;三等獎(含決策咨詢獎)約50項,各獎人民幣1000元。
評審結束後,獲獎項目將公示30日,然後由市政府表彰獎勵。
六、评奖機構設置
1、建議成立市第十次社科成果評獎委員會,同時建立市社科評獎專家評委庫。評獎時,根據回避原則和實際需要挑選專家評委庫中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員參加評委會。
2、市評委會下設評獎辦公室和政治、經濟、文史、教育四個學科組,學科組負責對所有申報成果進行初評。
3、評獎辦公室設在市社科聯內,負責評獎的日常工作。
七、時間安排
8月1日——8月31日接受申報;9月份評獎;10月份公示,11月份召開總結表彰會。
【附件2】
下載:優秀成果評獎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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