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
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
通委人才辦〔2011〕13號
各縣(市)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通委人才辦〔2011〕12號),现就做好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以下简称“226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與條件
選拔的對象與條件按照《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通委人才辦〔2011〕12號)执行。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为1956年1月1日、1961年1月1日、196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根據培養目標,此次擬選拔第一層次培養對象20名左右,第二層次培養對象200名左右,第三層次培養對象600名左右,按1:1.5比例進行推薦(培養對象推薦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
二、選拔程序
1.組織申報。申請人認真填寫《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2),經同行專家推薦,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報各縣(市)區委人才辦或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將材料彙總後報送牽頭部門(牽頭部門及歸口單位見附件5)。
2.資格審核。各縣(市)區委人才辦和市有關牽頭部門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核,按分配名額向市委人才辦推薦申報。
3.專家評審。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業評審組對推薦的培養對象人選進行評審,産生培養對象建議人選。
4.審議報批。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第四期“226工程”培養對象建議人選進行綜合評審,評定培養對象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中青年首席專家由市委、市政府頒發證書;中青年科技領軍人才、科學技術帶頭人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頒發證書。
三、有關要求
1.各縣(市)區、市有關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市第四期“226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有關要求,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把握標准,確保培養對象推薦人選質量。
2.各縣(市)區、市有關主管部門應嚴格控制培養對象人選推薦名額,第一層次培養對象推薦人選按推薦條件從嚴掌握,第二、第三層次培養對象推薦人選之比原則上掌握在1:3,不得超報。
3.已申報省第四期“333工程”培養對象的,不再填報申報材料,直接將名單報市委人才辦。
4.市第三期“226工程”培養對象符合第四期“226工程”培養對象選拔條件者,如繼續申報,須填寫《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5.申報材料的填報要認真、規範、完整。上報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培養對象申請書、附件材料。《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4份、附件材料1份(按人員分別裝袋,材料袋封面見附件3;附件材料歸類整理,與申請書分開裝訂成冊),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學曆(學位)證書、職稱、資質證明(證書)、專利等知識産權證書、科技項目合同或鑒定書、獲獎證書、成果推廣應用的證明等。
(2)《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同時報送Excel格式電子文檔。
(3)各縣(市)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市有關主管部門推薦選拔工作情況報告一份。
請各縣(市)區、市有關部門于9月10日前統一將培養對象人選有關材料報送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表格可从南通市委人才工作网(www.ntzg.com)下載。
联系人:王洪彬,联系电话:0513-85098539,郵箱:ntswrcb@163.com。
【附件】
1.《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2.《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3.《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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