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基〔2012〕16號
關于公布2012年南通市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推薦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教育局、通州區教育局: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2012年中考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通政辦發[2012]47號)精神,現就今年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推薦辦法公布于下,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將熱點普通高中60%的招生計劃,根據初中畢業生數,按比例均衡分配到所屬初中。
二、各初中學校成立以校長爲主任的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推薦委員會,負責擇優推薦“推薦生”工作。
三、各初中學校公布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計劃及“推薦生”的必備條件。其必備條件爲:
1.綜合素質評定結果①②須達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兩項達A級,其余兩項達B級。
2.地理、生物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分別達B級以上(含B級)。
3.屬推薦學校的在籍在讀學生,且在推薦學校就讀的時間不得少于兩年,其中初三學年段必須在讀。
四、各校“推薦生”推荐委员会在符合“推薦生”必备条件并自愿申请的学生中,依据三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等)学业水平状况,按各热点普通高中“推薦生”计划数总和的1.3倍確定“推薦生”候选人的“入围”人选。其中三年学业水平权重是:初一10%,初二10%,初三80%(初一、初二阶段均以学期期末测试为依据)。
五、由班主任牵头组织各班任课教师和学生参与对本班 “入围”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薦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薦生”候选人。
六、各校“推薦生”推荐委员会组织测评合格的学生自愿选择一所热点普通高中报名参加推荐,并由推荐委员会集体讨论確定“推薦生”候选人(若某热点普通高中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出现“推薦生”计划空缺,不再扩大范围替补)。
七、由各初中校長按不超過各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計劃數的1.2倍,在5月17日前向各熱點普通高中實名推薦經排序後的“推薦生”候選人,並予以公示。
八、熱點普通高中5月17日後審核各初中學校“推薦生”候選人的相關材料,並通過一定方式對候選人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考核方案由各熱點普通高中制定,並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學校負責組織實施,當地教育局派員監督)。
九、各热点普通高中根据考核结果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对“推薦生”候选人进行排序。然后按初中学校推荐序列占60%权重,热点普通高中考核序列占40%权重的办法进行合成排序。再以合成后排序结果按初中学校“推薦生”计划数確定“推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十、所有“推薦生”名單均由熱點普通高中在5月25日報市教育局、市招辦審核備案。
十一、“推薦生”在填寫《“推薦生”推荐表》(见附件)时应同时承诺将对应的热点普通高中填报在第一志愿。推薦生由各地確定招生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录取。
热点普通高中招收“推薦生”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深化我市中考改革的重要舉措,“推薦生”的推薦工作涉及到廣大人民群衆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各地、各校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全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領導,認真宣傳,周密籌劃,規範程序,陽光操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南通市热点普通高中“推薦生”推荐表http://www.ntjy.net/UploadFiles/ntjyj/2012/5/201205111457444925.doc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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