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蘇省15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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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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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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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布章程
(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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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發布招生簡章。各院校的招生簡章由招生院校的相關部門負責解釋。相關院校有責任、也有義務負責接收考生的咨詢,並確保其對外公布的咨詢渠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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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報名、填報志願
(1月20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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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錄拟报考院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其中,20—24日为8:30—20:30,25日延迟到24:00止。在报名前,考生应先仔细阅读并熟知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按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对照自己的条件,选择填报相应的院校專業志願和選擇填報參加相應文化科目的測試(包括補報學測和語數外聯測科目)。未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請于20日—25日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辦理高考補報名手續。縣(市、區)招辦按照高考補報名的流程予以办理补报名手续(单招报名期間的补报名不需提供纸质材料),但须加强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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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確認和繳費
(1月2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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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報名完畢,自行打印報考信息確認表,按照確認表上的繳費提示准備好相應費用,隨身攜帶身份證、報名信息確認表和費用到縣(市、區)招辦辦理確認手續。縣(市、區)招辦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確認表重新打印確認單,在考生簽字確認和繳費後,再由縣(市、區)招辦管理員進行網上確認。其中,報考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不需要縣(市、區)招辦進行網上確認,由考生按照報考院校要求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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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格審核
(1月2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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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審核報名資格。院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報考信息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是否符合本校報考要求,如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請院校聯系考生後再作決定。審核的最終結果須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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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測考試
(3月19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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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報參加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的考生,按照學業水平測試的編排規則,在報名所在縣(市、區)參加有關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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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聯測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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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試院接受院校委托,負責語、數、外三門科目文化聯合測試的組織,具體實施由各市招辦負責。各市招辦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報考人數,負責考點的選定;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考場編排、負責生成准考證;准考證由考生或考生所在中學上網用A4紙直接打印;考生到大市統一設置的考點參加考試(具體考務要求,按照學測科目考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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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評卷
(3月22日—4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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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与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评卷同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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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績發布
4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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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數外三門聯合測試的成績由報考院校負責發布;必修科目的成績按照學測的要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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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技能考核或面試
(4月16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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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確定参加本校技能考核或面试,并提前通知考生参加技能考核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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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院校錄取
(4月20日—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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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確定录取名单,并上报考试院备案。并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缴纳新生录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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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011年江蘇省15所高職院校提前單獨招生簡章
http://www.ntzx.net.cn/XWGK/ZLXZ/2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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