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大家聊课题实验的事情,其中大家对 “如果学生由于身体原因没能参加实验前测,是否还要对其进行补测?由于测试的时间不同是否会对实验结果造成影响?应该如何对待实验中个别(由于特殊情况)没有能参加实验前测的学生?”进行了交流。
其中
【A老師】
“對于我們這裏所說的"特殊"學生,難道就不能特殊對待嗎??一個班級中這樣的學生也是少數的,是少數就可以忽略不計。何必還那樣用心呢,我們研究的主體都存在了,還用考慮那些極少的一部分嗎??我是這樣認爲的。”
【B老師】
我個人認爲,如果實驗班級的學生有40個以上的話,這幾個沒有參加測試的學生就可以不用再測試了吧。原則上,樣本量超過30個的在統計學上就可以是算大樣本量了,如果還要再利用體育課堂教學的時間來特意測量他們,影響正常的教學實驗的話,我覺得有些不劃算。因爲就算一個班有40名同學,前測有5名同學缺失數據,後側有5名同學缺失數據,也不會影響整體的實驗效果的。
【C老師】
我認爲,考慮到實驗中盡量的避免其他變量對實驗結果的影響,在實驗的過程中對于那些身體特殊的學生我們是否也可以讓他們加入到實驗中,和其他正常的學生一樣對待,只是在最後的實驗數據的時候不把他們的數據計算到實驗結果中呢?這樣既可以讓這些學生參與其中,也可以避免對實驗的影響。
以上這幾條的回答,到是引起了我的思考,特別是最後一條,感觸頗深。
在常识中,我们或许认为,用实验的方法所进行的研究总是比较科学的。所以大家一直都采用人为控制的实验条件来確定教育理论的科学性和教育规律的客观性,对教育工作的科学假说及其推论进行验证,因此也有了“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的生命在于教育实验”之说。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教育实验不是万能的,运用实验法研究教育问题,要求对教师、学生、教材、教法,甚至时间和精力都加以严格的控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研究者要做到严密控制实验条件是极为困难的,而“控制”恰恰又是实验方法的灵魂。
同時作爲教育實驗,其對象是人,而且是正在發展中的人,教育實驗在設計上,在選材上都應當慎之又慎,如果缺乏適當的限制和規範,很可能會對研究對象或家庭與社會造成嚴重的傷害和誤導。這也是教育實驗區別于其它科學實驗的道德要求。
所以專家們也一致認爲“教育實驗只能是一種准實驗”,既要考慮到實驗研究的科學性,同時也要關注到研究的道德要求,所以我對第三個老師的做法特別的贊同,該補的補,該測的測,人生而平等,受教育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作爲老師要讓學生有一個平等學習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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