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團隊一成員准備在學校做校本課程開發的研究,所以我也重新給自己補補課,以便在參加研討的過程中可以做較爲深入的交流,有助于我們對下一階段的研究提供支撐。下面就把看到的有關內容整理了一下,與大家共享。
個人認同大家的看法,校本課程開發分爲兩個層次一是校本課程的開發。二是校本的課程開發。
第一、學校根據國家課程計劃預留的學校自主開發的時間和空間,進行學校自己的課程開發。這時學校是課程的權力主體,所開發出來的課程叫校本課程,它就成爲一個課程板塊,與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相對應,這一含義可以理解爲校本課程的開發。
第二、学校根据自己的具体实际情况对国家课程计划进行校本化的适应性改造。国家仍然是课程计划的权力主体,学校教师更多的是课程开发的参与主体。这时,课程目标已经明确规定,课程内容标准也基本確定,但学校教师仍然可以根据学校的特点和条件,就课程资源、单元进度、授课顺序、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等课程议题进行自主决策。在三级课程管理中,这一含义可以理解为校本的课程开发,既包括校本课程的开发,也包括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的校本化实施。
從實際上講,校本課程開發的意義,不僅體現在校本課程開發的産品中,而且更體現在校本課程開發的過程中。“校本課程開發既可以自主開發自己學校的獨特課程,也可以針對國家課程進行校本化改造,從而使國家課程更加符合具體的學校教學情境,但它並不改變國家對于課程的權力主體性質。”(吳剛平)因此,校本課程開發包括校本課程的開發過程和國家課程的校本化改造過程兩個方面。確切地說,國家課程的校本化改造過程和校本課程的開發過程是緊密聯系的,是同一開發過程的兩個方面,因爲它們都融人了學校的教育哲學思想,考慮到了學校具體的辦學特點和資源條件。
但是,在具體運用校本課程開發這一術語時,由于雙方討論時所指校本課程開發的真實含義不同,導致了討論雙方無法進行交流,這是在討論校本課程開發的相關問題時往往容易忽視的。
同样使用校本课程开发,如果采用的是“校本课程的开发”这一理解,那么重心就在“校本课程”上,即把校本课程看作一个课程板块,它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相对应,它们共同构成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有机整体。这时,校本课程开发的范围是確定的和有限的,学校的课程权力被限定在有限的课时范围内。但如果采用的是“校本的课程开发”这一理解,重心就在“校本”上。这时,课程开发是一种活动,开发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层面的,也可以是地方层面的,还可以是学校层面的,这种开发活动既可以只针对部分课程,也可以针对全部课程,所以其范围是不確定的,因而其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相应责任就会很大。
總之,校本課程開發的一個核心理念是讓課程真正地適應地區、學校、學生的發展需要。因此,我們不僅要在國家課程計劃中預留的一小部分的課時內進行適合地區、學校、學生發展需要的校本課程開發,也應該包括對國家課程、地方課程作出適合本地區學生實際發展需要的校本化改造,使學校的整個課程真正地適應各地區、學校、學生的發展差異,真正地達到學校課程的差異性與適切性,這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或者說課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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